站内搜索:  
今天是: 
订阅资讯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车管业务 >> 阅读文章

办理登记事项更正登记

2009-10-30 14:39:49 来源:临沂交警网 浏览:3909
行政事项:
办理登记事项更正登记

办理内容:
办理登记事项更正登记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书。

办理程序:
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期限:


办理单位:
机动车所有人户籍地或暂住地或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或经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通信地址:临沂市通达路13号 邮编:27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