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014-09-22 09:24:43 来源:临沂交警网 浏览:2686次
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统一部署要求,主动协调,积极运作,建立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有效推进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实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相关工作在7月16日全省深化“平安行 你我他”现场会上得到肯定和表扬。 根据省公安厅关于成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要求,在市公安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下,市交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研相关工作,经沟通汇报和积极运作,2013年底市编办批准设立临沂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作为交警支队内设机构。在此基础上,支队经调研论证,明确了道交基金的申请、受理、审核、垫付以及追偿等工作流程,明确各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干部具体负责本辖区道交基金管理和实施工作,确定各大队肇处科至少1名民警具体承办道交基金日常业务,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事机构成立后,先后组织相关人员赴省内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学习先进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多次召集财政、卫生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和基层交警大队工作推进座谈会,就道交基金各项业务进行了深入细致地研讨。结合学习交流和研讨论证,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临沂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申请主体、受理及审核流程、资金拨付、垫付款的追偿等各个细节和环节,设立了道交基金专用账户,使临沂市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效开展。 为切实发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社会救助的功能,市交警支队于4月份举办了由各交警大队从事道交基金工作的业务骨干民警参加的全市道交基金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对道交基金工作流程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和教育培训,使民警熟练掌握了各项业务技能。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各交警大队严把程序审核关口,统一标准和尺度,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专款专用,保障了道交基金的运行安全。截至目前,我市已按规定垫付38起交通事故费用115万余元,垫付金额位居全省第一位,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发挥了救助基金的维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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