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酒后驾驶决不是“一阵风”
——访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于永波
记者:于支队长,你好。这次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针对酒后驾驶严重违法行为开展的集中整治,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的?
于永波:据统计,2008年我国因交通事故死亡73484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18371人,造成76230人受伤。近期一些在城市接连发生的酒后驾驶、飙车肇事致死案,不但引起社会空前高度关注,也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成为舆论的沸点。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安部决定从8月15日至10月15日在全国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记者:这次酒后驾驶严重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有什么突出特点?
于永波:这次行动是公安部直接部署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时间紧、要求严、力度大,整个行动中始终突出“严打”二字,对查处的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确保整治效果。
记者:目前,我们临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如何,对这项工作是如何部署开展的?
于永波:近一个时期,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交通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但交通事故高发的态势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遏制,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仅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起数就占事故总起数的两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较为严重,应该说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迫在眉睫。
对于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我们公安交警部门贯彻上级精神的的决心非常大,态度非常坚决。我市的集中整治行动8月15日正式启动,全市各级公安交警机关认真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强化各项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投入到行动中,在深入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查纠行动,对发现的违法驾驶人坚决做到“四个一律”,涉嫌酒驾驾驶司机一律按上限处罚,涉嫌醉酒驾驶的一律拘留。通过此次对酒后驾驶的整治,我们期望在全市形成一种“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的良好氛围,从而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并由此变为自觉行为。
记者:严惩“酒驾”行动开展一个月了,取得了什么样的战果,社会效果如何?
于永波:这一阶段,我们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先后组织开展大型专项行动16次,出动警力12670人次,出动警车4513台次,设置检查点267个,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660起,醉酒驾驶52起,拘留52人,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整治战果名列全省第一,有力的震慑了违法行为人。
通过整治,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明显好减少,因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最近罗庄交警大队在中年的一次突击检查中,一个半小时内没发现酒驾司机。
从目前取得的社会效果来看,市民特别是驾驶人基本上都有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的一种驾驶意识。遵法出行安全驾车已成为驾驶人的驾车习惯,市民安全感增强,出行更加放心,道路通行更加顺畅。在一次与出租车司机的交谈中也知生意好了,上客率高了,晚上路面私家车明显减少了,道路顺畅了,这就是我们整治效果的最好体现。
记者:当今社会一定程度上说是一个人情社会,执法难就难在会有很多人情网,我们想了解一下,在这次严查“酒驾”整治行动中,是如何防止或者说是杜绝讲情的?
于永波:这个问题问的好。“托关系,找路子;打电话,写条子”的说情现象是对我们执法工作的最大干扰,同时也助长了一部分违法行为人的侥幸心理,不能够很好的维护法律尊严。为此,我们要求民警一律做到“行动前保密、行动中关机 ”,领导带头做到不说情、不开人情口,一视同仁,为民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氛围,民警工作中严格执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同时我们也加大了对民警执法绩效考核,确保执法效果。
为了防止执法不严,集中行动期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督导部门适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各级领导也带头深入一线慰问指导民警工作。同时我们还邀请各大媒体对我们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报导,一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二是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公开曝光,提升了行动成效。作为支队长,我也向广大人民群众保证,一旦发现交警系统有徇私的情况,不管是负责人还是民警都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决不包庇、不纵容。
记者:对涉嫌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依据是怎样规定的?对个别公职人员、执法人员甚至是领导干部酒后驾驶行为的处罚是否同普通群众一样?
于永波:我们对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涉嫌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界定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 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0.2mg/ml,小于0.8mg/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0.8mg/ml的驾驶行为。 至于对处罚对象不论是谁都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区别,坚决做到“四个一律”,一旦发现有公职人员、执法人员以及领导干部有酒驾行为,我们按照“快事快办,不留情面”的原则,事后还要将当事人员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同时,我们还将对发生酒后驾车违法、事故的单位、驾驶人进行公开处理、媒体曝光。
记者:如今市民最担心的是酒驾整治行动是一阵风,到底能持续多久?交警部门下一步将采取什么措施来巩固已有成果,更好的扩大战果?
于永波:很多市民都在关心这个问题,我想这次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决不会是一阵风,首先酒后驾驶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非常大,这次公安部既然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我想就不是短期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后,我们将建立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 除加强日常查处外,还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开展联合执法,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监督、人人劝阻、人人管理、人人举报的氛围,从而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请您给市民尤其是机动车驾驶员一个忠告?
于永波:在此,我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车”,我想这也是一种高尚的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