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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再掀整治酒后驾驶高潮

2009-10-23 10:33:00 来源:临沂交警网 浏览:388
 8月25 日,临沂市交警部门在全市再掀集中整治高潮,严厉整治酒后交通违法行为,仅一天就查获涉嫌酒后驾驶320起,醉酒驾驶27起。山东省交警总队领导今天也到临沂督导查处酒驾情况。

 25日14时 25 分,市区金坛路与新华路交会处,一辆帕萨特轿车看到交警后,准备在路中央调转车头。交警随即上前询问,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气,经现场测试,该驾驶人属酒后驾车。25日晚20点 45分左右,河东区东兴路临沂饭店门口,一名驾驶人在现场接受酒精测试。测试仪上显示没有酒精含量,但交警闻到这名驾驶人身上有酒气,再测,发现这名驾驶人嘴鼓得很厉害,但吹气时却不用劲。最后被测出涉嫌酒后驾驶。

 据执勤交警介绍,一些驾驶人酒后为了躲避检查,招数很多,可谓五花八门。有的看到交警后远远地调转车头;有的将车停在路边,锁上车离去;有的对着酒精测试仪不用力吹气;还有的干脆拒绝接受测试。

 在这次集中整治行动中,临沂市交警部门组织1300余名民警在全市设立了92处固定检查点,并在市区和各县区驻地加强夜间检查工作,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努力做到一个不漏过、一个不放过,一律从重处罚。

 交警部门还增加了巡逻检查频率,采取定点定时,加强辖区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等周边区域的检查。在纠正每一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时,依法进行处罚,并对驾驶人进行教育,使驾驶人自觉接受处罚、情愿接受教育。截至 25 日晚 22点30分,全市共查获涉嫌酒后驾驶320起,醉酒驾驶27起。

案情回放:

记者:喝了多少?

景某:喝了3两多白酒。

记者:当时为什么要逃跑?

景某:出事的时候脑子一片空白,也没想那么多,就想一跑了之。

记者:后悔当时的行为吗?

景某:后悔,非常后悔,我现在只希望所有的司机都不要再像我一样酒后驾驶了……

这是25日,媒体记者在临沂市看守所和一名涉嫌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后逃逸的犯罪嫌疑人的一段对话。

2009年8月7日下午3点29分,现年36岁,已有15年驾龄的犯罪嫌疑人景某,在酒后驾车行驶至临沂经济开发区国道327线重沟镇万湖村路口时,将骑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的男子徐某撞倒,事故发生后,景某没有及时将重伤倒地的徐某送往医院救治,而是选择了逃逸,导致徐某于次日抢救无效死亡。很快,景某被民警抓获。“这次事故双方都有责任,如果景某不跑,或许只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这一逃,景某怕是要面临几年的牢狱之灾了。”负责办理此次案件的河东交警大队肇事处理科副科长闫相强告诉记者。“善恶有时只在一念之间,而生死往往也只有一步之摇。喝了酒之后仍然驾车出行本身就是对自己及行人的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而且,撞人后积极保护现场和肇事逃逸将会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结局,市民在横穿公路时一定不要着急先行,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民警对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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