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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拒绝酒后驾车

2009-10-23 14:49:20 来源:临沂交警网 浏览:10099

 珍爱生命 拒绝酒后驾车
――致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
    近段时间以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日益突出,严重危害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据统计,今年1月至7月,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169人死亡,给我们敲响了“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的警钟。为此,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市公安局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将以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路段为重点,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路口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将努力做到一个不漏过,一个不放过。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要杜绝侥幸心理,对以身试法者,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驾驶员朋友,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财富,没有比健康更重要的幸福,您们紧握方向盘的双手既能给人们带来平安和快乐,也可能因您的侥幸和麻痹心理给他人带来痛苦,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开车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交警提示您:为了您和他人的家庭幸福,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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